嗜血的鄉民文化——從「18公分事件」來看網路群眾暴力
鄉民——本義為鄉下未受教育的市井小民,一見熱鬧就湊過去;後來在BBS的批踢踢實業坊(PTT)中衍生出「不懂得判斷是非、跟著群眾瞎起鬨的網友」的意味。
現今網路之發達,任何資訊幾乎皆可快速流通及取得。再加上智慧型手機的普及,人人都可以是狗仔,拍了照片加了註解即上傳,在短短幾秒內病毒式的散播開來。又,仗著隔了螢幕的庇護,網路使用人的發言越來越不負責任,人人皆可批判、人人皆自恃為正義的化身。因此,八卦、謠言、抨擊、惡意中傷等等鄉民文化的後遺症從網路上不可遏制地滲透至媒體、至每個人身邊、甚至現實社會。鄉民文化已經不再是僅存於網路上的專利,而成了一種社會歪風。
這幾天網路暴紅的18 cm事件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案例。一位22歲女孩背著男友與別人發生關係,事後和女性友人聊天的露骨內容,全被男方及男方好友節錄、轉貼至網路上。鄉民在短短一小時內,把女方所有個資、求學背景及交友社群(Facebook、噗浪、微博、無名等)通通人肉搜索出來公布天下,除了把女方從裡到外批評的一無是處之外,更去女方所有社群以大量惡意留言灌水騷擾,直至女方把所有社群關閉才稍微平息。儘管如此,女方的資料和照片皆已被備份並在各大論壇持續轉載、蔓延。
這就是所謂的 BBS 鄉民的正義——路見不平,鍵盤相助——一夜之間女方承受的批判尤勝殺人放火的罪犯。這個世界上,每分每秒都有不幸的事發生,還有許多天災人禍,比這件22歲女孩偷吃的事情更值得關注,還有許多真正罪大惡極的惡人有待全民批判。嗜血的鄉民卻如鯊魚一樣,一聞到血味即一擁而上且吃乾抹淨。縱然她做的事確確實實有錯,但馬有失蹄、人有失足,更何況是22歲這麼年輕,真的罪該承擔千古罪人般的群眾暴力嗎?讓我疑惑的是,破碎的感情尚能修補、愛情離開還能再尋找,但若今天女方承受不了上萬人的惡言相向而自殺,一條人命該由誰來賠?是被背叛的男方?幫忙轉貼的男方好友?還是任一位參與人肉搜索、騷擾、或轉貼的鄉民?
讓人心寒的是,每當有人出面提醒鄉民別太失控、害女方輕生云云,就會馬上有更多鄉民言辭強硬地回答「這個破麻就是該死」、「死了活該」、「怎麼不快去死一死這種醜pupu」。這類發言,讓人看了頭皮發麻。究竟是誰賦予鄉民決定他人生死的權力?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,怎麼就不能在發言之前謹慎三思,這般言論會對某位素不相識的人造成什麼樣的影響?
我相信,抗壓性再怎麼足夠的人都無法忽視這般洶湧的輿論。情況好的話,也許哭個幾天、做幾個惡夢就漸漸康復。更糟的情況,也許是事隔多年女方都還會想起網路上的抨擊,或是,當在網路上無心又看到自己被公布的個資和照片,所有負面情緒便波濤洶湧地淹沒、吞噬自己,一而再、再而三被擊垮,從此質疑自己、質疑世界,明明世界能給妳的美好遠大過於悲傷。最糟的情況,當然是在高樓上突發奇想,也許自己一躍而下,就能擺脫這一切擾人的痛苦;也許當脈搏停止跳動,心臟就再也不會因為抽痛、肺再也不會因為過度換氣而感到要窒息。
一個人的力量多麼渺小,要如何才能力挽狂瀾?
支持言論自由的同時,真心希望在發言之前能夠三思言論可能造成的後果。看到熱鬧即搬板凳湊過去坐,不分是非的瞎起哄、風向吹往哪邊倒哪邊,是很膚淺的行為。把時間心力花在批判一個素不相識的路人,不如拿去關注更多國家議題、國際波動、或是增進自己的內涵,豈不是更划算?攻擊他人以前,用點同理心去思考「如果這個人是我重要的人,這樣受傷了,我會作何感受?」即便滿腔熱血難以宣泄,也望能點到為止即可,以免事態如星火燎原,一發不可收拾。人人多發揮點慈悲心,相信這個世界會變得更和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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